光电技术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02-03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项目申请人准备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指南》拟于20221月中旬发布,届时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查询。

2.已有登录账号的老师仍使用原账号登录系统,从未登录过系统的老师可联系本单位科研办公室获取账号信息。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各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https://isisn.nsfc.gov.cn/ )。

3.项目申请人要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4.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为了保证申请书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待指南发布后发至各单位)。该表由二级单位审核留存,以备基金委监督部门核查。

6.项目申请人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需有2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作为附件上传;在职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需要有导师同意函作为附件上传。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的主要规定:

1)中级职称及以下限1项:即非高级职称人员主持限1项(202112月到期,20222月结题的项目不计入)。

2)高级职称限2项:高级职称人员主持+参与限2项(202112月到期,20222月结题的项目不计入;2019年及以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2020年及以后参与的计入限项)。

3)两年不中停1次:连续两年申请面上未获资助,暂停申请面上项目1年。

4)同年只能申请1项: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本年度不能申请同类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同类项目。

三、各教学科研单位工作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组织、有层次地申请各类项目;要对本学院申请的相同研究领域的项目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积极鼓励、引导已承担地区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申报面上项目;积极帮助有条件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2.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对于初审不严不细,审核错误率较高的单位,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各单位在总结以往基金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整理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

4.202111月,学校科技处发布了《关于落实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部署的通知》,有力支持了各学院的申报辅导工作,并对各学院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的重点人员进行了统计。请各学院按照前期上报的《国家基金申报重点人员名单》,组织落实好国家基金申报工作。

5.各单位需要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并指导其登陆填写;因岗位变动而更改学院管理员的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做好工作交接。

6.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并统一出具本单位申请报告(附件1),组织新进本单位工作或新获得学位的人员到人事处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情况;尚未入职的人员不得申报各类项目,若查实有人员信息造假,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请各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格式审查易出错事项》(附件2)完成申请书在线形式审查工作。

8.各单位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具体内容

113-117

各学院召开国家基金申报动员会,完成申报系统账号分配、审核任务安排等基础工作,组织申报教师完成申请书开题、修改和质量审查工作,确保申请书质量。

118-38

各学院学习《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相关规定;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并逐一网上确认。所有申请均需要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确认提交后科技处才予以受理。

38-310

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导出本单位已经确认的申报清单,并出具《关于报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科技处依据清单逐项确认受理。

311-315

学校科技处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清单进行核实,对于审核有问题的项目会在系统内退回,由学院通知项目申请人根据学校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提交后科技处逐一确认,最后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9.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1)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导出本单位已经确认的申报清单1份,未在此清单上的申请将不予受理;(2)《关于报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附件1)一份。(3)学院审核通过的所有申报书纸质版1份。

四、2022年项目申请重大变化

1.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部分有重大调整,申请人需要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人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生成PDF版简历,申请人收到参与人简历后再在线上传PDF版简历,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2.合作单位信息由系统识别参与人信息后自动生成;

3.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4.根据2021年最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书上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二级单位全称填写,学校将按单位进行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和资助率统计工作。

2.项目组成员签字必须为其本人签字,否则一经查出,该项目将直接被取消,且该成员参加的其他项目一旦超项,其所参加的所有其他项目都将被直接取消

3.项目申请人请保存好ISIS系统需要上传的相关附件的纸质原件及签字盖章页,待项目获批后把相关纸质原件交至科技处。

4.学校科技处只接收二级单位统一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逾期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5.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的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字开头的),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字开头的)。

6.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按照《预算编报须知》提前准备合作研究协议和分预算。

7.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联系人:买浩,台伟英

联系电话:49386234956399

科学技术处

                                2022113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防疫管控措施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光电重点实验室2021年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通知(一)

关闭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电话: 0931-4956035 传真:0931-4956371 电子邮件:keylab@lzdctc.com